为推动恭王府博物馆文化创意事业发展,合法、合理、充分地利用现有知识产权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恭王府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种类,整合外部优质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运营的相关资源,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知识产权授权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合作方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邀请潜在合作方参加。
一、参选条件
1.文化认同
参选合作方必须认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价值观、主流文化导向、公序良俗、王府历史文化以及福文化理念。
2.开发运营能力
参选合作方应具备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资质,拥有独立的设计和运营团队,企业信用评级较高,企业社会评价口碑良好,院校设计专业可放宽要求。
3.从业年限
参选合作方成立或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且应具有三年以上的文创产品开发、设计、运营的工作经验。
4.成功案例与渠道资源
参选合作方应具有传统文化项目策划或执行的成功经验,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或推广渠道。
5.生产加工能力
参选合作方应具有自营的或长期稳定合作的优质生产加工基地。
6.无不良记录
参选合作方应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使用、企业信用、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三年内没有因生产经营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未受行政处罚。
二、知识产权授权方式及费用
1.普通授权
通过遴选的合作方得到授权后不得转授权,但通过遴选并不意味着可以取得授权并开展合作,具体的授权项目、期限等合作事宜,需根据后续协商确定。
2.授权费用的收费标准
恭王府博物馆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费用计算采取以下模式:基础费用加按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分成两部分的总和作为授权费用,具体授权费用金额、计算方式、支付安排等需经后续协商确定。
三、参选材料
1.参选合作方应提交企业资质,如营业执照、国家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其他资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能证明其营销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参选合作方应提交基本情况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文创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运营能力等基本情况,企业人员规模、生产销售规模。
3.参选合作方应提交不少于5件以往文创产品开发设计、推广运营的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开发设计理念、推广渠道、运营方式、最终成果(如销售额等)、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授权使用情况等。
4.参选合作方应以书面形式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拟开发文创产品的设计理念、拟使用恭王府博物馆知识产权情况、生产安排、文创产品所属分类、预估定价、推广销售安排、预估销量与销售额、合作单位等。
5.参选合作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文创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团队进行说明,重点在于成功案例与从业经验,并需确定团队联络人。
6.参选合作方应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恭王府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对参选过程中获知的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
四、时间安排及沟通联络
1.有意参与的合作方,请将上述材料装订后邮寄或由专人送至我馆,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wfcci@126.com。我馆将仔细评审,并向通过评审合作方发送通知进行现场沟通协商。
2.已接收的材料亦恕不退回。
3.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海西街17-1恭王府西门,经营管理处文创科
联系电话:010-8328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