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部 张汀
在很多人眼中,《文物保护法》严肃、专业,甚至有些“高冷”。但我想说,这次修订,其实是一次“有温度、有故事”的升级——从80条扩展到101条,新增19条,修改75处,这不仅是文本的丰富,更是理念的革新。
今天,我想用四个关键词,与大家一同走进这部新法,也走进我们综合业务部的日常坚守与热忱。
第一个关键词:认知焕新。
新法明确:“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这句话,打破了“文物必古老”的旧观念——年画、剪纸、皮影……这些都是文明的记忆,都是“未来的文物”。保护它们,不再只是专业的自觉,更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
第二个关键词:活化利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文物的生命在于“活”起来。2020年,我们部门对非遗藏品进行全面清点,测量、拍摄、建账,摸清家底;2024年,“世间日月影中乾坤——恭王府博物馆馆藏皮影精品展”成功举办,我们从9000多件馆藏皮影中精选200件,用“实物+故事”的方式让文物走出库房、走向大众。一张“光绪年间恭王府收租执照”,不再只是一张泛黄的纸张,而是串联起皮影这一古老艺术形式与王府历史的关键物证。让文物活起来,就是让它们在展厅里、在文创中、在数字世界的背景下,焕发新的生命!
第三个关键词:守护到底。
文物保护,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次次行动:是入库巡查时的细致入微,是囊匣订制时的认真考究,是突发天气中一丝不苟的应对。
今年夏天暴雨频发,后罩楼库房条件有限,怎么办?我们加强巡检、多方协作,实现库管零事故;我们走出去交流,学回来经验,启动硬件升级,筑牢安全防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对我们来说,就是与文物“同甘共苦”的担当。
第四个关键词:时代使命。
我们正迎来一个数字赋能、跨界融合的新文博时代。文物不再只是“老物件”,更是文化IP、是流量担当、是穿越时空的胶囊。新法明确提出:“要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会保护、懂研究,更要学会用新语言、新媒介,让文物走近千家万户、走进人们心中。
回望1982年,中国首部《文物保护法》诞生,文博事业有法可依;四十余年过去,法律在变,时代在变,但文博人的初心从未改变——就是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发声,让文明传承。
著名建筑学家、思想家吴良镛先生曾说:“未来,由现在开始缔造;现在,从历史中走来。”我们每一天的努力,每一次记录,每一次展示,每一次讲解,都是在为文明接续力量。
作为恭博人,我们不仅是文物的守护人,更是文化的传递者,这是工作给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更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责任。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用专业、热忱与敬畏,让恭王府的一砖一瓦、一图一影,真正“活”在当下、“传”至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