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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参赛报名
福器 我设计——恭王府(第二届)文化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
参赛人员知识产权声明
参赛人/团队: 由衷感谢您参加由恭王府管理中心主办的“恭王府(第二届)文化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为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赛人员的合法权益,前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本声明。 1、大赛获奖作品使用按下列原则确定,其中: (1)参赛作品由参赛者(含个人和组织)自行生产并用于恭王府销售的,主办方不再支付作品的使用费用。 (2)如果主办方需要对参赛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等工作时,主办方会与参赛者(含个人和组织)协商支付作品的使用费用。 (3)如果参赛作品设计中涉及到恭王府知识产权(如“福”“恭王府”内容等),大赛颁发的获奖证书不代表主办方自然将主办方的知识产权授予给参赛者。参赛者如需自行用于恭王府以外的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等工作时,必须得到大赛主办单位及知识产权人的授权方可使用。 (4)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在2年内(2011年6月21至2013年6月20日)享有商业开发优先使用权;被大奖赛评奖且进入恭王府销售网络的作品,主办方视情况与其参赛者另行签署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协议。主办方有权对已经签署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协议的设计作品进行修改或再开发。 2、参赛者在设计和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侵权行为,均与竞赛主办单位无关,如因此发生第三方索赔,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3、对全部参赛作品,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在在大赛活动期间有权无偿及非独家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复制、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等活动),而不必由参赛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本次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4、本声明如有修改后将按新声明执行,新声明会在恭王府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参赛者。 5.此次参赛的解释权,最终归恭王府所有。 本人已阅读了《参赛人员知识产权声明》,接受并保证遵守以上规定,并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使用的规定。